美國《發展合宜實務指引》的發展和修訂

對我國幼稚園課程標準修訂之啟示

陳淑芳

前言

    美國幼教課程在崇尚自由、獨立和民主精神之下,呈現相當的多樣性和多元化,基本上政府認為課程規劃是幼教工作人員的專業領域,大多數州政府對幼教機構的監督管理,主要在於申請立案時的環境安全設施檢查,及定時的安檢和立案證書更新,對於幼教機構該安排什麼課程並沒有特定的規範,因此每個幼稚園在課程發展上保有其自主性,各幼稚園依照所信仰之教育哲學、心理學派,以及社區需要,發展出多樣而有特色的課程模式。

    然而如同其他國家一樣,美國各地幼兒教育課程品質之懸殊極大,為了保障幼兒的福利,目前有許多州政府教育局採納《發展合宜實務指引》,作為政策決定、評鑑和輔導本州幼教機構的標準,例如加州(California, 1988, 1993)、科羅拉多州(Colorado, 1994)、卡內的卡州(Connecticut, 1988, 1990)、緬因州(Maine, 1987)、馬里蘭州(Maryland, 1989, 1992)、密里蘇達州(Minnesota, 1990)、密蘇里州(Missouri, 1989)、德州(Texas, 1994),以及俄亥俄州(Stark County/Ohio, 1991)和愛華達州(Nebraska/Iowa, 1993)的部份地區。

    部分未明文設定指導原則的州,也多以「發展合宜實務」為輔導該州幼教品質的方向。以路易斯安那州為例,基於兒童福利的法令政策和教育機會均等的考量,州教育局設立許多的州立幼兒園供四歲幼兒就讀,大多數是採用創造性課程(Creative Curriculum)架構,也有一些是採用高瞻(High/Scope)課程模式,州教育局的幼教專家會拜訪每一個教室,並且使用Harms和Clifford (1980)所設計的幼稚園環境評量表(the Early Childhood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 ECERS),進行觀察評量,再與園長老師討論,根據ECERS的結果提出改進建議。而ECERS的基本理念和「發展合宜實務」的理念是相符的。

    因此要瞭解美國的幼兒教育課程的現況,有必要先瞭解「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及其變革情形。本文介紹「發展合宜實務」的演變過程,《發展合宜實務指引》1986版本和1997修訂版的內容要點,和比較兩個版本的差異情形;然後探討“ 教育目標2000” 對美國幼教課程所可能造成的影響;最後則提出美國幼兒教育課程對我國幼教課程發展的啟示。

壹、「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

一、產生背景

    在1980年代,美國興起一股「回歸基礎」(going back to the basics)的風潮,希望藉由教育改革促進學生的學業成就,以趕上其他國家之科技發展。「回歸基礎」促使各級學校加強基礎學業之要求之外,一些決策者更傾向於將學業標準(academic standards)加諸於幼兒教育課程上(Rescorla, 1991; Romero, 1991, Willams, 1992)。這種將幼兒教育視為小學教育準備之政策趨向,引起許多幼教學者的擔心,他們認為過早的學業壓力對幼兒發展和行為會造成潛在的負向影響(Burts et al., 1990; Burts et al., 1992; Elkind, 1986; Sigel, 1987)。

    為了反抗這股早期學業壓力,彰顯幼兒教育和中小學教育在本質上的差異,以及建立一套標準作為幼稚園品質評量的依據,美國幼兒教育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 NAEYC)決定動員國內著名的幼教學者,著手整理幼教文獻和相關研究,並且花了三年時間和數千名幼教專家學者溝通,於1987年發行了 《0-8歲幼兒教育課程的發展合宜實務》(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 in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 Serving Children from Birth through Age 8)(Bredekamp, 1987)。本文以《實務指引》簡稱該指引,而以「發展合宜實務」代表其所提倡之理念。

二、「發展合宜實務」的影響力

    美國幼教課程雖然有各種不同模式存在,對於「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學者也還有一些爭議,但美國幼兒教育協會(NAEYC)發揮其專業團體之領導力,將學術研究所得整理,歸納出實際的原理原則,引導實務工作者發展適合幼兒發展的課程,使研究與實務得以結合。《實務指引》提供了一個明確易懂的標準,促使幼教課程品質的評估更容易進行,對提昇全美幼教品質功不可沒。近十年來「發展合宜實務」已成為美國幼教專業人員的共同語言,其原理原則對教師從事課程發展有重要的影響,在美國境內的其他幼教專業團體,如NAECS/SDE(1987)、NASBE(1988)、IRA(1989)、NAESP(1990)、SREB(1995)也認同NAEYC的立場,主張幼教課程應以適合幼兒發展程度為主要的考量。

    《實務指引》一出版,在十個月之內便賣了25,000本,在美國形成一股研習和研究的風潮。自1986年以來,一場又一場的以「發展合宜實務」為主要議題的教師研討會和專題演講,在美國各地區展開及持續著。幼教師資培育機構也逐漸將DAP納入師資培育課程中,更有許多的學者以「發展合宜實務」發展出不同的研究議題,如教師的「發展合宜實務」信念、「發展合宜實務」的評量、幼兒在實施「發展合宜實務」和「非發展合宜實務」的幼兒園中的學習和行為之比較,以及「發展合宜實務」課程對幼兒發展的影響等。

    美國幼兒教育協會(NAEYC)的主席兼發言人Bredekamp (1991)認為《發展合宜實務》充份反映出美國幼教專業人員對幼兒教育的共識。近年來「發展合宜實務」已形成美國幼教專業人員對幼教課程品質的共同評量準則,不僅是美國幼兒教育協會(NAEYC)和其他幼教專業團體以「發展合宜實務」為評鑑幼教機構的依據,《實務指引》也被許多州政府教育局所採納,作為政策決定、評鑑和輔導本州幼教機構的標準。此外,美國境外的一些國家,例如British Columbia(1990, 1991)、Australia(1993)、New Zealand (1996)等,也認同「發展合宜實務」的理念,並以參考《實務指引》訂定本國的幼教課程標準。

 

三、「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

    《實務指引》(1986)發行十年以來,對幼教課程的實際影響,有許多的實證資料可供分析;而修訂版(1997)才剛發行,對幼教課程的實際影響尚待觀察;本文將討論兩個版本的內涵,並比較初版和修訂版之間的差異,一方面瞭解美國幼教課程在過去十年的努力依據,一方面也藉以預測未來美國幼教課程的可能發展,以作為我國幼教課程發展之參考。

(一)、《實務指引》(初版)的內容

    基本上《實務指引》不是一套預設的課程(Prescribed Curriculum),而是一個理論架構(Theoretical Framework),以提供教師發展課程的參考。1987年出版的《實務指引》開宗明義便說明其理論是建立在兩項基礎之上: (1)幼兒透過具體、遊戲導向的方式學習最有效;(2)幼教課程應隨時修改以符合孩子的需要,而不是去要求孩子調整自己以適應一特定的課程。NAEYC確信所有的孩子和家庭應該獲得高品質的幼兒教育課程,而且課程的品質應取決於幼兒發展知識被運用於課程實務的程度。「發展合宜實務」之發展合宜性(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ness)是由兩個向度來決定:(1)適合年齡(age appropriate)的,和(2)適合個別差異(individual appropriate)的。在適合發展的實務中,幼兒啟發、幼兒主導、教師支持的遊戲是最重要的成份。

    《實務指引》的內容分為四個部份:(1)課程,(2)成人和孩子的互動,(3)家庭和學校的關係,和(4)幼兒發展評量。在課程部份有八項要點:

1.一個適合幼兒發展的課程應該包含所有領域的幼兒發展領域,並應以教師對幼兒的觀察為基礎,來計畫課程的內容;

2.這種課程將學習視為一個交互作用的過程(interactive process),所有的學習活動和學習材料都要是具體和適切的;

3.課程中應能符合不同發展程度和興趣的孩子的需求;

4.教師所提供的一切教材和經驗需漸次增加難度和複雜性,在孩子從事活動時、發展新的認知和技巧時,成人應不斷給與孩子挑戰;

5.成人應維持讓幼兒從多種活動、材料和設備中做選擇的機會,還應容許足夠的時間讓孩子活躍的探索;

6.多元文化的、無性別偏見的經驗、教材和設備應包含在課程計畫中;

7.一天之中的動、靜態活動應求平衡;

8.戶外活動經驗應提供給所有年齡的孩子。

    除了列出幼兒教育的原理原則之外,《實務指引》也以年齡為架構,將各年齡層幼兒的發展特性表列出來,並分別提供一些實例,說明發展合宜和發展不合宜的實務,使得使用者容易瞭解兩者的差異。

   《實務指引》的發行受到大多數幼教工作者的肯定,但是也有一些學者持批判的觀點,質疑「發展合宜實務」是否能適用於所有的幼兒。為了回應學界的批評和配合時代變遷,NAEYC再度動員許多的人力,於1997年出版了修訂版,在內容和形式上有些重要的修改,本文稱修訂版為《新實務指引》。表一為兩個版本在章節上的改變。

表一:DAP兩個版本章節的改變

 

初版(1987)

修訂版(1997)

第一部份 AEYC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0-8歲 NAEYC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0-8歲
第二部份 0-3歲發展合宜的保育 發展合宜實務:教師為課程決定者
第三部份 整合發展合宜實務的要素於嬰幼兒課程 發展合宜實務:嬰幼兒課程
第四部份 3歲兒的發展合宜課程 發展合宜實務:3-5歲
第五部份 NAEYC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4-5歲 發展合宜實務:6-8歲
第六部份 轉換:改變和挑戰
第七部份 NAEYC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5-8歲
第八部份 告知別人有關發展合宜實務

 

四、《新實務指引》(1997年修訂版)的內容

    自從1987年NAEYC公布《實務指引》之後,美國幼教界即以其為改進課程、評定品質的標準。然而1987年版的DAP所建議的適合和不適合的範例,造成了單一兩極化(dichotomizing)的劃分標準,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批評者認為這種劃分方式忽略了實際教學的複雜性,也忽視了教師做決定的重要角色,認為所謂的發展合宜性(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ness)的判準,應視教師所做的教學決定與對孩子的實際瞭解的密合度而定,而非依賴一套僵化的標準。針對此批評,《新實務指引》特別強調教師判斷決策之重要性,由表二可看到兩個版本之異同處。

   《新實務指引》指出。所謂「發展合宜實務」是幼教專業人員決定適合於孩子福祉及教育的決策結果,其決定應根據三方面的重要知識: 第一是根據一般兒童發展與學習的知識,以瞭解兒童發展學習的一般概念,知道對特定年齡層的孩子提供安全、健康、有吸引力、孩子有興趣、可達成的、以及有挑戰性的活動、教材、互動方式、或經驗。第二是對個別孩子的瞭解,包括其優點、長處、興趣、以及需求,因此能調整和反應出個別差異。第三是關於孩子所屬的社會和文化背景的知識,以提供有意義的、和孩子文化社會相關的、並能尊重孩子和其家庭的學習經驗。這三方面的知識— 兒童發展學習、個別特性及經驗、以及社會與文化環境— 是交互關連、不斷變遷的,因此幼兒教育者必須在其專業生涯中,維持終身學習者的角色。

表二:DAP兩個版本的比較

 

初版(1987)

修訂版(1997)

定義 「發展合宜實務」是指(1)年齡合宜性,和(2)個別差異合宜性 「發展合宜實務」是指幼教專業人員根據三方面的重要知識,決定適合於孩子福祉及教育的決策過程和結果
基礎知識 以兒童發展知識為主 三方面的重要知識: 兒童發展學習、個別特性及經驗、以及社會與文化環境的知識
強調 一般兒童發展特性 一般兒童發展特性,個別兒童的獨特性,和社會文化的影響
課程指引 以年齡層區分

(0-3, 3, 4-5, 5-8)

以年齡層區分

(嬰幼兒, 3-5, 6-8)

課程關注 重視課程實施的現狀 重視課程決定的思考決策過程
判斷準則 用兩分法來判斷發展合宜或不合宜 以教師做決定時所運用的知識來判斷其實務是否發展合宜

   《新實務指引》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包含有八個主題:(1)當今幼教背景脈絡的描述,(2)NAEYC立場聲明的理論基礎和需要之描述,(3)NAEYC對兒童的承諾,(4)「發展合宜實務」立場和定義,(5)兒童發展和學習原理原則和影響幼教決策的理論之要點,(6)決定「發展合宜實務」的指引,(7)以 “ 兩者兼是” (both/and)的兼容性想法取替 “ 不是...就是...” (either/or)的互斥性想法之挑戰,和(8)建議可支持發展合宜實務的行政政策。「發展合宜實務」應該是一個充滿關懷的學習者社會,教學是為了增強孩子的學習與發展,建構適合發展和個別差異的課程,使用評量來瞭解兒童的學習和發展,以及建立與家庭互惠式的關係。

    人類在邁入卄一世紀之後,所面臨的將是一個急遽變化的世界,為了人類生存的考量,NAEYC認為必須培養孩子在成為成人時具備四方面的能力: (1)良好的溝通能力,能尊重他人,能和不同意見的人一起工作,並成為有能力的團體成員;(2)能分析情況,作理性的判斷,和解決問題;(3)能經由各種方式獲得資訊,包括口說和書寫語言,和使用各種新發展的複雜工具和科技;(4)持續的學習新方法、技巧和知識以應付改變的狀況和需要。而未來人們生活將需要具備更充分發展的語文和數學技能。孩子需要學習語文和數學技能學習之外,科學、社會研究(包括歷史和地理)、音樂和視覺藝術、體育和健康等領域的知識和技能也是十分重要的學習內容。

    除了獲得知識和技能之外,孩子還需要發展正向的氣質(dispositions)和態度,他們需要知道要達到成就,努力是的必要。作為一個學習者,他們需要是好奇及有自信的。在多元的社會和世界中,他們需要有正向的自我確認(self-identity),能容忍因他人不同的觀點和經驗所造成的差異。

    幼稚園教學目標之設定應不止於共同的幼兒教育目標,幼稚園也應和家庭合作以建立自己園之教育目標。因為幼教課程所服務的幼兒和家庭有所差異,所以應該沒有特定的目標設立足以給予所有的幼稚園。

     NAEYC指出現今美國幼教課程的兩種缺失: 一為將幼兒的學習窄化到僅是基本技能的、可用選擇題去評量的學習;二為過度簡化的課程,使得孩子失去挑戰、沒有興趣、感到無聊或失去學習動機。這些情況使得幼兒失去大好學習的機會。此外,有些課程期望是不符合幼兒年齡層的,例如把下一年齡層要學的基礎技能提前到前一階段來訓練,大部份時間採用團體和教師主導的教學,導致很多尚無法安靜坐好的、感到沒有挑戰性的、敢感到無聊的、和受挫的學生被標記為不成熟的、擾亂的和準備度不足的學生。

     NAEYC相信高品質的幼教課程是具有一些共通性的,即提供安全、能促近孩子生理、社會、情緒、美感、智能和語言發展的教育性的環境,而且是對於孩子和家庭的需要及偏好十分敏感的。雖然影響幼教課程內容的因素很多,例如學科、社會文化價值和家長的要求等,在發展合宜課程中,更加入對於學習者的年齡和經驗的考量,NAEYC認為要使 “ 所有的兒童都成功” ,必需提供孩子一個具有挑戰性、符合其興趣、以及適合於發展的課程,而且課程要依照孩子的個別需求及興趣而調整,並且以對學習者正確的評量為基礎。NAEYC並未偏好任何的教學模式,但期望「發展合宜實務」能提供作為決策或選擇教學模式時的判斷參考。

    《新實務指引》的內容主題有: (1)課程與評量,(2)教師的角色,(3)文化在兒童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4)重視個別的兒童,以及(5)和家庭的關係。對於課程的建構,提出了九項原則:

  1.適性發展課程涵概蓋所有的兒童發展領域,包括:身體、情緒的、社會的、語言的、美感的和認知的領域。
  2.課程包括大範圍的跨學科的內容,內容是和社會相關的、須需智能的參與、以及對學習者有個人的意義性。
  3.課程是以學習者已知的為基礎,以堅固其已學得的,並促增進心新概念和技巧之學習。
  4.使用有效的課程計畫來整合傳統的科目區分,以幫助幼兒做有意義的聯結及發展豐富的概念,而只集中在某一科目範圍是有用的技巧,或可偶爾用之。
  5.課程能促進知識和瞭解的發展、過程和技能、使用該知能的及繼續學習的興趣。
  6.課程內容應具有統整性,反映出學科的重要概念和方法,並應是在幼兒年齡範圍內可達成的。例如孩子可以進行科學實驗、寫字、表演、解題、收集和分析資料、收集口述歷史,以及表現出各種的專家角色。
  7.課程提供支持幼兒家庭文化和語言的機會,同時也發展所有孩子山參與學校和社區共同文化的能力。
  8.課程目標應該是實際的,大多數幼生在其年齡層班級內可達成的。
  9.科技的使用應該是整合於課程和教學中的,包括身體的和哲學上的。

    在「發展合宜實務」中,教師是決定課程成敗的主要角色,1997版有一章是專門探討教師課程決定的過程,並舉用實例說明:適性發展實務的決策是依據教師對兒童發展學習、個別特性及經驗、以及社會與文化環境三方面知識所下的專業判斷之結果。

    延續1987年版的模式,《新實務指引》仍然以年齡層為區分,列出嬰幼兒、3-5歲和6-8歲等三個年齡組之發展合宜實務內容。包括各年齡組兒童之發展概況和特徵,舉實例說明適合和不適合於各年齡層發展的課程活動。

    NAEYC建議《(新)實務指引》應該和其所出版之《高品質幼教課程的評鑑標準》(“ Criteria for High Quality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 the standards for accreditation by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 (NAEYC, 1991) 和 《適合3-8歲幼兒的課程內容和評量指引》 (Guidelines for Appropriate Curriculum Content and Assessment in Programs Serving Childhood Ages 3 through 8) (NAEYC & NAECS/SDE, 1992; Bredekamp & Rosegrant, 1992, 1995)並行使用。

    然而《適合3-8歲幼兒的課程內容和評量指引》並未列出具體規畫之課程內容,主要是澄清一些人對「發展合宜實務」的誤解,再一次說明「發展合宜實務」的意義,選擇課程內容的原則和理論基礎,以及評量的目的和方法。

    Kostelnik 等人(1993)在《發展合宜的幼兒教育課程》(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ogram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一書中,將「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進一步的闡明,並且將發展合宜課程區分為八大領域(domains):美感的、情感的、認知的、語言的、身體的、社會的、假想遊戲的和建構的領域,每一領域依特性不同而有不同的內容組織,詳見表三。

表三:《發展合宜的幼兒教育課程》(Kostelnik 等,1993)的內容綱要

領域

內容綱要

   
美感領域 美感發展的定義

範圍

美感領域和幼兒

美感學習和教育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情感領域 由社會心理學觀點看情感發展

由認知的觀點看情感發展

自尊在幼兒學習環境

人格發展的變異性

孩子在過度情緒壓力下的反應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總結

認知領域 認知成熟

智能為一套整合的過程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總結

語言領域 語言的功能

語言和思考

語言能力之內在關係

語言差異

語言成長評量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總結

身體領域 身體領域的貢獻

發展順序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社會領域 社會技巧發展

社會化:孩子的行為和成人的期望

社會職責

社會研究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假想遊戲領域 假想遊戲的特性

假想遊戲的要素

差異的考慮

遊戲和其他發展學習

假想遊戲的典型種類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建構領域 建構主題的種類

建構和其他活動的比較

建構和發展

建構材料的選擇

材料的獨特性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由「發展合宜實務」的修訂結果,可預期美國幼教課程將:

  1.持續強調一般兒童發展和學習理論的重要性,但是為了解決對於常模(norms)的爭議,將有更多的人投入並擴大對不同種族、不同社經背景兒童之發展學習的研究。
  2.更重視對幼兒的觀察和評量。為了增進對個別幼兒的瞭解,有系統的評量觀察方法勢必被發展及推行,現有偏重以測驗來瞭解個別兒童的趨勢也仍會保持。
  3.會逐漸把社會和文化脈絡的知識納入師資培育課程的基礎學習部份。雖然現在已在提倡多元文化的觀念,但對於各文化的尊重、溝通與瞭解仍是不足的,有的人甚至成為文化/種族盲(culture/color blind),為了解決此一潛在的問題,將需要更多研究,以瞭解不同文化對兒童發展和學習所造成的影響。
  4.繼續增強家庭和學校之間的溝通合作關係。
 

5.推廣並力行「教師為終身學習者」的理念。

貳、「目標 2000」對幼兒教育課程的影響

     1989年美國總統布希(Bush)和各州州長聚集於 Charlottesville, Virginia,舉行教育高峰會議 (Education Summit),與會人士有感於美國教育現況無法達到多數人的期望,且比競爭國家落後許多,需要建立全國性的教育目標(National Goals)以改進教育成效,迎接西元2000年。199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法規「目標 2000: 美國教育法案」(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成立全國教育目標委員會,除了持續向國會報告各州和全國在教育改革方面的進步之外,其任務還包括:建立教育改革的全國共識;發表年度報告,分析各地區、各州到全國的行動成效,以確定改革進步情形;訂定行動政策供聯邦、州和地方政府採用,以推動教育目標之達成;和相關單位(如National Education Standards 和Improvement Council)合作,確認自由選擇課程、學習表現和學習機會的標準,以能夠符合「對所有的學生保持高期待」的教育理念。

    全國教育目標委員會(National Education Goals Panel)花費了三年的時間,收集各種資料和可靠的數據,分析之後發現美國教育現狀有下列的問題:

 

1.幾乎有一半的美國嬰兒在一出生便處於落後的狀態,且從來沒有任何的協助以使他們迎頭趕上;

  2.在幼稚園到12年級的就學階段,大多數學生不瞭解,也無法表現適當的學業程度,以能在現代世界中獲得成功;
  3.十個學生中有一個以上無法完成高中課業;
  4.今日的學校環境並不利於想努力學習的學生們;
 

5.在高科技人力對經濟發展有關鍵性影響的國家,很多美國人僅具有中等的基礎能力,且這些能力的平均隨著年齡的下降而遞減。

    美國2000全國教育目標共有八項,其中和幼兒教育有密切關連的為目標一、目標四和目標五:

目標一

到2000年,所有在美國的孩子進入小學時已作好從事學習的準備。所有的孩子均能進入高品 質、合於發展的學前教育機構就讀,以幫助孩子就學的準備。

目標四

到2000年,全國的教師都能進入機構中持續的增進專業知能,並且有機會學習到下一世紀美國學生所需的知識和技術。

目標五

到2000年,美國學生的數學和科學成就成為世界第一。

    目標一追求2000年所有幼兒均能進入高品質、合於發展的學前教育機構就讀,這對於幼兒教育品質的要求將有正面的意義;然而此目標同時要求學前教育機構幫助孩子做好就學的準備,又模糊了學前教育的本質,把學前教育視為小學準備教育,似乎和NAEYC和幼教人士所努力的方向背道而馳。可預見關於「準備度」和幼兒教育的課程品質之爭仍會持續進行。

    目標四強調教師的持續進修專業知能,並且學習最新的知識和技術,此和NAEYC所強調的「教師為終身學習者」的理念是一致的。根據NAEYC在《新實務指引》中所標示的,進入卄一世紀的孩子所應需具備的四方面能力,幼兒教師培育和在職進修也須增強對新科技的知能。

    目標五標示出美國想在卄一世紀的科技時代追求領先,所以將學生的數學和科學成就列為所有學習項目的之首。如果要成功達成此目標,幼兒階段的數學和科學的學習將也會受到相當的關注。

    綜合言之,「目標 2000」雖然重視到學前教育的品質,並以「合於發展」為名,但本質上是在強調學業的成就,對於幼兒教育遊戲化、全人學習模式將造成很大的壓力,尤其是幼稚園勢必會面臨就學準備的衝擊。所以美國幼教課程的發展是否能維持NAEYC的理念,以「發展合宜實務」為依準,仍有待觀察。

參、美國幼兒教育課程對我國幼教課程發展的啟示

    美國幼兒教育協會所發行的《實務指引》並未告訴教師要“ 教什麼” --狹義的課程內容,而是列出課程安排的原則、成人和孩子的互動方式、家庭和學校的關係,以及幼兒發展評量的要點,在《新實務指引》中更進一步強調教師的專業決策角色,顯示「發展合宜實務」的基本假設為:(1)不論教什麼,只要教師能把握住「發展合宜實務」所揭示的原理原則,便是適性發展的課程;(2)教師是有專業能力的人,會去選擇、決定,並為幼兒安排適當的學習經驗。

    我國現行的幼稚園課程標準,則是以課程領域為基本架構來編排,明示各領域的內容,至於“ 為什麼要教” 和“ 如何教” 的著墨並不多(或者是不夠明確),容易造成教師們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局面。當教師依照幼稚園課程標準去發展課程時,常執著於課程標準所列出的內容,而忘記由教學環境脈絡中去找尋課程材料,更常忽略了所教幼兒的獨特需求。

    美國《實務指引》的內容形式或可提醒我們,去思考我國幼稚園課程標準的定位問題:

1.在一個追求多元發展的民主社會中,到底需不需要有一套制式的標準來規範幼稚園課程內容?

2.在各種課程模式存在的情況下,如何規範出一套適合於所有幼稚園的課程標準?

3.在幼教師資專業化之後,怎樣的課程規範可以幫助教師發揮其專業自主能力,並維持高品質的幼教課程品質?

    由美國各州對幼教課程的監督方式,發現政府確立幼教課程品質的標準和確實的監督考評,似乎比規範應該教什麼更重要。目前我國的幼稚園課程標準雖然是僅供參考,但和幼稚園評鑑的內容並沒有密切的關聯,如果新修訂的幼稚園課程標準也能具有評量幼稚園課程品質的功能,或可更有效提昇我國的幼教品質。

 

參考資料

Bredekamp, S. (Ed.) (1987). 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 in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 serving children from birth through age 8. Washingto, DC: NAEYC.

Bredekamp, S., & Rosegrant, T. (Eds.) (1993). Reaching potentials: Appropriate curriculum and assessment for young children, volume 1. Washingto, DC: NAEYC.

Bredekamp, S., & Copple, C. (Eds.) (1997). 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 in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 Washington, DC: NAEYC.

Burts, D. C., Hart, C. H., Charlesworth, R. C., & Kirk, L. (1990). A comparison of frequencies of stress behaviors observed in kindergarten children in classrooms with 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v.s. developmentally inappropriate practices. Early Childhood Research Quarterly, 5, 407-423.

Burts, D. C., Hart, C. H., Charlesworth, R. C., Fleege, P. O., Mosley, J. & Thommason, R. (1992). Observed activities and stress behaviors of children from 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and inappropriate kindergarten classrooms. Early Childhood Research Quarterly, 7, 297-318.

 

Elkind, D. (1986). Formal education and early education: An essential difference. Phi Delta Kappan, 67, 631-636.

Sigel, I. E. (1987).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Developmental enhancement or developmental acceleration?” In S. L. Kagan & E. F. Zigler (Eds.) Early Schooling: The National Debate.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Kostelnik, M. J., Soderman, A. K., & Whiren, A. P. (1993). 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ogram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New York: Macmillan.

National Education Goals Panel. (1993). The national educational goals report: Building the best. Washington, DC: NEGP.

Rescorla, L. (1991). Early Academics: Introduction to the debate. In L. Rescorla, M. C. Hyson, & K. Hirsh-Pasek (Eds.) Academic instruction in early childhood: Challenge or pressure? (pp. 5-11).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Romero, M. (1991). Work and play in the nursery school. In L. Weis, P. G. Altbach, G. P. Kelly, & H. G. Petrie (Eds.)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pp. 119-138). Albany, 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Williams, L. R. (1992). Determining the curriculum. In C. Seefeldt (Ed.) The early childhood curriculum: A review of current research (2 nd. Edition) (pp. 1-15).New York: Teachers College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