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展合宜實務指引》的發展和修訂
對我國幼稚園課程標準修訂之啟示
陳淑芳
前言
美國幼教課程在崇尚自由、獨立和民主精神之下,呈現相當的多樣性和多元化,基本上政府認為課程規劃是幼教工作人員的專業領域,大多數州政府對幼教機構的監督管理,主要在於申請立案時的環境安全設施檢查,及定時的安檢和立案證書更新,對於幼教機構該安排什麼課程並沒有特定的規範,因此每個幼稚園在課程發展上保有其自主性,各幼稚園依照所信仰之教育哲學、心理學派,以及社區需要,發展出多樣而有特色的課程模式。
然而如同其他國家一樣,美國各地幼兒教育課程品質之懸殊極大,為了保障幼兒的福利,目前有許多州政府教育局採納《發展合宜實務指引》,作為政策決定、評鑑和輔導本州幼教機構的標準,例如加州(California, 1988, 1993)、科羅拉多州(Colorado, 1994)、卡內的卡州(Connecticut, 1988, 1990)、緬因州(Maine, 1987)、馬里蘭州(Maryland, 1989, 1992)、密里蘇達州(Minnesota, 1990)、密蘇里州(Missouri, 1989)、德州(Texas, 1994),以及俄亥俄州(Stark County/Ohio, 1991)和愛華達州(Nebraska/Iowa, 1993)的部份地區。
部分未明文設定指導原則的州,也多以「發展合宜實務」為輔導該州幼教品質的方向。以路易斯安那州為例,基於兒童福利的法令政策和教育機會均等的考量,州教育局設立許多的州立幼兒園供四歲幼兒就讀,大多數是採用創造性課程(Creative Curriculum)架構,也有一些是採用高瞻(High/Scope)課程模式,州教育局的幼教專家會拜訪每一個教室,並且使用Harms和Clifford (1980)所設計的幼稚園環境評量表(the Early Childhood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 ECERS),進行觀察評量,再與園長老師討論,根據ECERS的結果提出改進建議。而ECERS的基本理念和「發展合宜實務」的理念是相符的。
因此要瞭解美國的幼兒教育課程的現況,有必要先瞭解「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及其變革情形。本文介紹「發展合宜實務」的演變過程,《發展合宜實務指引》1986版本和1997修訂版的內容要點,和比較兩個版本的差異情形;然後探討“ 教育目標2000” 對美國幼教課程所可能造成的影響;最後則提出美國幼兒教育課程對我國幼教課程發展的啟示。
壹、「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
一、產生背景
在1980年代,美國興起一股「回歸基礎」(going back to the basics)的風潮,希望藉由教育改革促進學生的學業成就,以趕上其他國家之科技發展。「回歸基礎」促使各級學校加強基礎學業之要求之外,一些決策者更傾向於將學業標準(academic standards)加諸於幼兒教育課程上(Rescorla, 1991; Romero, 1991, Willams, 1992)。這種將幼兒教育視為小學教育準備之政策趨向,引起許多幼教學者的擔心,他們認為過早的學業壓力對幼兒發展和行為會造成潛在的負向影響(Burts et al., 1990; Burts et al., 1992; Elkind, 1986; Sigel, 1987)。
為了反抗這股早期學業壓力,彰顯幼兒教育和中小學教育在本質上的差異,以及建立一套標準作為幼稚園品質評量的依據,美國幼兒教育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 NAEYC)決定動員國內著名的幼教學者,著手整理幼教文獻和相關研究,並且花了三年時間和數千名幼教專家學者溝通,於1987年發行了 《0-8歲幼兒教育課程的發展合宜實務》(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 in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 Serving Children from Birth through Age 8)(Bredekamp, 1987)。本文以《實務指引》簡稱該指引,而以「發展合宜實務」代表其所提倡之理念。
二、「發展合宜實務」的影響力
美國幼教課程雖然有各種不同模式存在,對於「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學者也還有一些爭議,但美國幼兒教育協會(NAEYC)發揮其專業團體之領導力,將學術研究所得整理,歸納出實際的原理原則,引導實務工作者發展適合幼兒發展的課程,使研究與實務得以結合。《實務指引》提供了一個明確易懂的標準,促使幼教課程品質的評估更容易進行,對提昇全美幼教品質功不可沒。近十年來「發展合宜實務」已成為美國幼教專業人員的共同語言,其原理原則對教師從事課程發展有重要的影響,在美國境內的其他幼教專業團體,如NAECS/SDE(1987)、NASBE(1988)、IRA(1989)、NAESP(1990)、SREB(1995)也認同NAEYC的立場,主張幼教課程應以適合幼兒發展程度為主要的考量。
《實務指引》一出版,在十個月之內便賣了25,000本,在美國形成一股研習和研究的風潮。自1986年以來,一場又一場的以「發展合宜實務」為主要議題的教師研討會和專題演講,在美國各地區展開及持續著。幼教師資培育機構也逐漸將DAP納入師資培育課程中,更有許多的學者以「發展合宜實務」發展出不同的研究議題,如教師的「發展合宜實務」信念、「發展合宜實務」的評量、幼兒在實施「發展合宜實務」和「非發展合宜實務」的幼兒園中的學習和行為之比較,以及「發展合宜實務」課程對幼兒發展的影響等。
美國幼兒教育協會(NAEYC)的主席兼發言人Bredekamp (1991)認為《發展合宜實務》充份反映出美國幼教專業人員對幼兒教育的共識。近年來「發展合宜實務」已形成美國幼教專業人員對幼教課程品質的共同評量準則,不僅是美國幼兒教育協會(NAEYC)和其他幼教專業團體以「發展合宜實務」為評鑑幼教機構的依據,《實務指引》也被許多州政府教育局所採納,作為政策決定、評鑑和輔導本州幼教機構的標準。此外,美國境外的一些國家,例如British Columbia(1990, 1991)、Australia(1993)、New Zealand (1996)等,也認同「發展合宜實務」的理念,並以參考《實務指引》訂定本國的幼教課程標準。
三、「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
《實務指引》(1986)發行十年以來,對幼教課程的實際影響,有許多的實證資料可供分析;而修訂版(1997)才剛發行,對幼教課程的實際影響尚待觀察;本文將討論兩個版本的內涵,並比較初版和修訂版之間的差異,一方面瞭解美國幼教課程在過去十年的努力依據,一方面也藉以預測未來美國幼教課程的可能發展,以作為我國幼教課程發展之參考。
(一)、《實務指引》(初版)的內容
基本上《實務指引》不是一套預設的課程(Prescribed Curriculum),而是一個理論架構(Theoretical Framework),以提供教師發展課程的參考。1987年出版的《實務指引》開宗明義便說明其理論是建立在兩項基礎之上: (1)幼兒透過具體、遊戲導向的方式學習最有效;(2)幼教課程應隨時修改以符合孩子的需要,而不是去要求孩子調整自己以適應一特定的課程。NAEYC確信所有的孩子和家庭應該獲得高品質的幼兒教育課程,而且課程的品質應取決於幼兒發展知識被運用於課程實務的程度。「發展合宜實務」之發展合宜性(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ness)是由兩個向度來決定:(1)適合年齡(age appropriate)的,和(2)適合個別差異(individual appropriate)的。在適合發展的實務中,幼兒啟發、幼兒主導、教師支持的遊戲是最重要的成份。
《實務指引》的內容分為四個部份:(1)課程,(2)成人和孩子的互動,(3)家庭和學校的關係,和(4)幼兒發展評量。在課程部份有八項要點:
1.一個適合幼兒發展的課程應該包含所有領域的幼兒發展領域,並應以教師對幼兒的觀察為基礎,來計畫課程的內容;
2.這種課程將學習視為一個交互作用的過程(interactive process),所有的學習活動和學習材料都要是具體和適切的;
3.課程中應能符合不同發展程度和興趣的孩子的需求;
4.教師所提供的一切教材和經驗需漸次增加難度和複雜性,在孩子從事活動時、發展新的認知和技巧時,成人應不斷給與孩子挑戰;
5.成人應維持讓幼兒從多種活動、材料和設備中做選擇的機會,還應容許足夠的時間讓孩子活躍的探索;
6.多元文化的、無性別偏見的經驗、教材和設備應包含在課程計畫中;
7.一天之中的動、靜態活動應求平衡;
8.戶外活動經驗應提供給所有年齡的孩子。
除了列出幼兒教育的原理原則之外,《實務指引》也以年齡為架構,將各年齡層幼兒的發展特性表列出來,並分別提供一些實例,說明發展合宜和發展不合宜的實務,使得使用者容易瞭解兩者的差異。
《實務指引》的發行受到大多數幼教工作者的肯定,但是也有一些學者持批判的觀點,質疑「發展合宜實務」是否能適用於所有的幼兒。為了回應學界的批評和配合時代變遷,NAEYC再度動員許多的人力,於1997年出版了修訂版,在內容和形式上有些重要的修改,本文稱修訂版為《新實務指引》。表一為兩個版本在章節上的改變。
表一:DAP兩個版本章節的改變
初版(1987) |
修訂版(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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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 AEYC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0-8歲 | NAEYC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0-8歲 |
第二部份 | 0-3歲發展合宜的保育 | 發展合宜實務:教師為課程決定者 |
第三部份 | 整合發展合宜實務的要素於嬰幼兒課程 | 發展合宜實務:嬰幼兒課程 |
第四部份 | 3歲兒的發展合宜課程 | 發展合宜實務:3-5歲 |
第五部份 | NAEYC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4-5歲 | 發展合宜實務:6-8歲 |
第六部份 | 轉換:改變和挑戰 | |
第七部份 | NAEYC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5-8歲 | |
第八部份 | 告知別人有關發展合宜實務 |
四、《新實務指引》(1997年修訂版)的內容
自從1987年NAEYC公布《實務指引》之後,美國幼教界即以其為改進課程、評定品質的標準。然而1987年版的DAP所建議的適合和不適合的範例,造成了單一兩極化(dichotomizing)的劃分標準,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批評者認為這種劃分方式忽略了實際教學的複雜性,也忽視了教師做決定的重要角色,認為所謂的發展合宜性(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ness)的判準,應視教師所做的教學決定與對孩子的實際瞭解的密合度而定,而非依賴一套僵化的標準。針對此批評,《新實務指引》特別強調教師判斷決策之重要性,由表二可看到兩個版本之異同處。
《新實務指引》指出。所謂「發展合宜實務」是幼教專業人員決定適合於孩子福祉及教育的決策結果,其決定應根據三方面的重要知識: 第一是根據一般兒童發展與學習的知識,以瞭解兒童發展學習的一般概念,知道對特定年齡層的孩子提供安全、健康、有吸引力、孩子有興趣、可達成的、以及有挑戰性的活動、教材、互動方式、或經驗。第二是對個別孩子的瞭解,包括其優點、長處、興趣、以及需求,因此能調整和反應出個別差異。第三是關於孩子所屬的社會和文化背景的知識,以提供有意義的、和孩子文化社會相關的、並能尊重孩子和其家庭的學習經驗。這三方面的知識— 兒童發展學習、個別特性及經驗、以及社會與文化環境— 是交互關連、不斷變遷的,因此幼兒教育者必須在其專業生涯中,維持終身學習者的角色。
表二:DAP兩個版本的比較
初版(1987) |
修訂版(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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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 「發展合宜實務」是指(1)年齡合宜性,和(2)個別差異合宜性 | 「發展合宜實務」是指幼教專業人員根據三方面的重要知識,決定適合於孩子福祉及教育的決策過程和結果 |
基礎知識 | 以兒童發展知識為主 | 三方面的重要知識: 兒童發展學習、個別特性及經驗、以及社會與文化環境的知識 |
強調 | 一般兒童發展特性 | 一般兒童發展特性,個別兒童的獨特性,和社會文化的影響 |
課程指引 | 以年齡層區分 (0-3, 3, 4-5, 5-8) |
以年齡層區分 (嬰幼兒, 3-5, 6-8) |
課程關注 | 重視課程實施的現狀 | 重視課程決定的思考決策過程 |
判斷準則 | 用兩分法來判斷發展合宜或不合宜 | 以教師做決定時所運用的知識來判斷其實務是否發展合宜 |
《新實務指引》的立場聲明(position statement)包含有八個主題:(1)當今幼教背景脈絡的描述,(2)NAEYC立場聲明的理論基礎和需要之描述,(3)NAEYC對兒童的承諾,(4)「發展合宜實務」立場和定義,(5)兒童發展和學習原理原則和影響幼教決策的理論之要點,(6)決定「發展合宜實務」的指引,(7)以 “ 兩者兼是” (both/and)的兼容性想法取替 “ 不是...就是...” (either/or)的互斥性想法之挑戰,和(8)建議可支持發展合宜實務的行政政策。「發展合宜實務」應該是一個充滿關懷的學習者社會,教學是為了增強孩子的學習與發展,建構適合發展和個別差異的課程,使用評量來瞭解兒童的學習和發展,以及建立與家庭互惠式的關係。
人類在邁入卄一世紀之後,所面臨的將是一個急遽變化的世界,為了人類生存的考量,NAEYC認為必須培養孩子在成為成人時具備四方面的能力: (1)良好的溝通能力,能尊重他人,能和不同意見的人一起工作,並成為有能力的團體成員;(2)能分析情況,作理性的判斷,和解決問題;(3)能經由各種方式獲得資訊,包括口說和書寫語言,和使用各種新發展的複雜工具和科技;(4)持續的學習新方法、技巧和知識以應付改變的狀況和需要。而未來人們生活將需要具備更充分發展的語文和數學技能。孩子需要學習語文和數學技能學習之外,科學、社會研究(包括歷史和地理)、音樂和視覺藝術、體育和健康等領域的知識和技能也是十分重要的學習內容。
除了獲得知識和技能之外,孩子還需要發展正向的氣質(dispositions)和態度,他們需要知道要達到成就,努力是的必要。作為一個學習者,他們需要是好奇及有自信的。在多元的社會和世界中,他們需要有正向的自我確認(self-identity),能容忍因他人不同的觀點和經驗所造成的差異。
幼稚園教學目標之設定應不止於共同的幼兒教育目標,幼稚園也應和家庭合作以建立自己園之教育目標。因為幼教課程所服務的幼兒和家庭有所差異,所以應該沒有特定的目標設立足以給予所有的幼稚園。
NAEYC指出現今美國幼教課程的兩種缺失: 一為將幼兒的學習窄化到僅是基本技能的、可用選擇題去評量的學習;二為過度簡化的課程,使得孩子失去挑戰、沒有興趣、感到無聊或失去學習動機。這些情況使得幼兒失去大好學習的機會。此外,有些課程期望是不符合幼兒年齡層的,例如把下一年齡層要學的基礎技能提前到前一階段來訓練,大部份時間採用團體和教師主導的教學,導致很多尚無法安靜坐好的、感到沒有挑戰性的、敢感到無聊的、和受挫的學生被標記為不成熟的、擾亂的和準備度不足的學生。
NAEYC相信高品質的幼教課程是具有一些共通性的,即提供安全、能促近孩子生理、社會、情緒、美感、智能和語言發展的教育性的環境,而且是對於孩子和家庭的需要及偏好十分敏感的。雖然影響幼教課程內容的因素很多,例如學科、社會文化價值和家長的要求等,在發展合宜課程中,更加入對於學習者的年齡和經驗的考量,NAEYC認為要使 “ 所有的兒童都成功” ,必需提供孩子一個具有挑戰性、符合其興趣、以及適合於發展的課程,而且課程要依照孩子的個別需求及興趣而調整,並且以對學習者正確的評量為基礎。NAEYC並未偏好任何的教學模式,但期望「發展合宜實務」能提供作為決策或選擇教學模式時的判斷參考。
《新實務指引》的內容主題有: (1)課程與評量,(2)教師的角色,(3)文化在兒童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4)重視個別的兒童,以及(5)和家庭的關係。對於課程的建構,提出了九項原則:
1.適性發展課程涵概蓋所有的兒童發展領域,包括:身體、情緒的、社會的、語言的、美感的和認知的領域。 | |
2.課程包括大範圍的跨學科的內容,內容是和社會相關的、須需智能的參與、以及對學習者有個人的意義性。 | |
3.課程是以學習者已知的為基礎,以堅固其已學得的,並促增進心新概念和技巧之學習。 | |
4.使用有效的課程計畫來整合傳統的科目區分,以幫助幼兒做有意義的聯結及發展豐富的概念,而只集中在某一科目範圍是有用的技巧,或可偶爾用之。 | |
5.課程能促進知識和瞭解的發展、過程和技能、使用該知能的及繼續學習的興趣。 | |
6.課程內容應具有統整性,反映出學科的重要概念和方法,並應是在幼兒年齡範圍內可達成的。例如孩子可以進行科學實驗、寫字、表演、解題、收集和分析資料、收集口述歷史,以及表現出各種的專家角色。 | |
7.課程提供支持幼兒家庭文化和語言的機會,同時也發展所有孩子山參與學校和社區共同文化的能力。 | |
8.課程目標應該是實際的,大多數幼生在其年齡層班級內可達成的。 | |
9.科技的使用應該是整合於課程和教學中的,包括身體的和哲學上的。 |
在「發展合宜實務」中,教師是決定課程成敗的主要角色,1997版有一章是專門探討教師課程決定的過程,並舉用實例說明:適性發展實務的決策是依據教師對兒童發展學習、個別特性及經驗、以及社會與文化環境三方面知識所下的專業判斷之結果。
延續1987年版的模式,《新實務指引》仍然以年齡層為區分,列出嬰幼兒、3-5歲和6-8歲等三個年齡組之發展合宜實務內容。包括各年齡組兒童之發展概況和特徵,舉實例說明適合和不適合於各年齡層發展的課程活動。
NAEYC建議《(新)實務指引》應該和其所出版之《高品質幼教課程的評鑑標準》(“ Criteria for High Quality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 the standards for accreditation by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Early Childhood Programs) (NAEYC, 1991) 和 《適合3-8歲幼兒的課程內容和評量指引》 (Guidelines for Appropriate Curriculum Content and Assessment in Programs Serving Childhood Ages 3 through 8) (NAEYC & NAECS/SDE, 1992; Bredekamp & Rosegrant, 1992, 1995)並行使用。
然而《適合3-8歲幼兒的課程內容和評量指引》並未列出具體規畫之課程內容,主要是澄清一些人對「發展合宜實務」的誤解,再一次說明「發展合宜實務」的意義,選擇課程內容的原則和理論基礎,以及評量的目的和方法。
Kostelnik 等人(1993)在《發展合宜的幼兒教育課程》(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ogram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一書中,將「發展合宜實務」的內涵進一步的闡明,並且將發展合宜課程區分為八大領域(domains):美感的、情感的、認知的、語言的、身體的、社會的、假想遊戲的和建構的領域,每一領域依特性不同而有不同的內容組織,詳見表三。
表三:《發展合宜的幼兒教育課程》(Kostelnik 等,1993)的內容綱要
領域 |
內容綱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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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領域 | 美感發展的定義 範圍 美感領域和幼兒 美感學習和教育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
情感領域 | 由社會心理學觀點看情感發展 由認知的觀點看情感發展 自尊在幼兒學習環境 人格發展的變異性 孩子在過度情緒壓力下的反應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總結 |
認知領域 | 認知成熟 智能為一套整合的過程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總結 |
語言領域 | 語言的功能 語言和思考 語言能力之內在關係 語言差異 語言成長評量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總結 |
身體領域 | 身體領域的貢獻 發展順序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
社會領域 | 社會技巧發展 社會化:孩子的行為和成人的期望 社會職責 社會研究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
假想遊戲領域 | 假想遊戲的特性 假想遊戲的要素 差異的考慮 遊戲和其他發展學習 假想遊戲的典型種類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
建構領域 | 建構主題的種類 建構和其他活動的比較 建構和發展 建構材料的選擇 材料的獨特性 當前的教育議題 教育目標和教學目標 教學技巧 建議活動 |
由「發展合宜實務」的修訂結果,可預期美國幼教課程將:
1.持續強調一般兒童發展和學習理論的重要性,但是為了解決對於常模(norms)的爭議,將有更多的人投入並擴大對不同種族、不同社經背景兒童之發展學習的研究。 | |
2.更重視對幼兒的觀察和評量。為了增進對個別幼兒的瞭解,有系統的評量觀察方法勢必被發展及推行,現有偏重以測驗來瞭解個別兒童的趨勢也仍會保持。 | |
3.會逐漸把社會和文化脈絡的知識納入師資培育課程的基礎學習部份。雖然現在已在提倡多元文化的觀念,但對於各文化的尊重、溝通與瞭解仍是不足的,有的人甚至成為文化/種族盲(culture/color blind),為了解決此一潛在的問題,將需要更多研究,以瞭解不同文化對兒童發展和學習所造成的影響。 | |
4.繼續增強家庭和學校之間的溝通合作關係。 | |
5.推廣並力行「教師為終身學習者」的理念。 |
貳、「目標 2000」對幼兒教育課程的影響
1989年美國總統布希(Bush)和各州州長聚集於 Charlottesville, Virginia,舉行教育高峰會議 (Education Summit),與會人士有感於美國教育現況無法達到多數人的期望,且比競爭國家落後許多,需要建立全國性的教育目標(National Goals)以改進教育成效,迎接西元2000年。199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法規「目標 2000: 美國教育法案」(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成立全國教育目標委員會,除了持續向國會報告各州和全國在教育改革方面的進步之外,其任務還包括:建立教育改革的全國共識;發表年度報告,分析各地區、各州到全國的行動成效,以確定改革進步情形;訂定行動政策供聯邦、州和地方政府採用,以推動教育目標之達成;和相關單位(如National Education Standards 和Improvement Council)合作,確認自由選擇課程、學習表現和學習機會的標準,以能夠符合「對所有的學生保持高期待」的教育理念。
全國教育目標委員會(National Education Goals Panel)花費了三年的時間,收集各種資料和可靠的數據,分析之後發現美國教育現狀有下列的問題:
1.幾乎有一半的美國嬰兒在一出生便處於落後的狀態,且從來沒有任何的協助以使他們迎頭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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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幼稚園到12年級的就學階段,大多數學生不瞭解,也無法表現適當的學業程度,以能在現代世界中獲得成功; | |
3.十個學生中有一個以上無法完成高中課業; | |
4.今日的學校環境並不利於想努力學習的學生們; | |
5.在高科技人力對經濟發展有關鍵性影響的國家,很多美國人僅具有中等的基礎能力,且這些能力的平均隨著年齡的下降而遞減。 |
美國2000全國教育目標共有八項,其中和幼兒教育有密切關連的為目標一、目標四和目標五:
目標一 到2000年,所有在美國的孩子進入小學時已作好從事學習的準備。所有的孩子均能進入高品 質、合於發展的學前教育機構就讀,以幫助孩子就學的準備。 目標四 到2000年,全國的教師都能進入機構中持續的增進專業知能,並且有機會學習到下一世紀美國學生所需的知識和技術。 目標五 到2000年,美國學生的數學和科學成就成為世界第一。 |
目標一追求2000年所有幼兒均能進入高品質、合於發展的學前教育機構就讀,這對於幼兒教育品質的要求將有正面的意義;然而此目標同時要求學前教育機構幫助孩子做好就學的準備,又模糊了學前教育的本質,把學前教育視為小學準備教育,似乎和NAEYC和幼教人士所努力的方向背道而馳。可預見關於「準備度」和幼兒教育的課程品質之爭仍會持續進行。
目標四強調教師的持續進修專業知能,並且學習最新的知識和技術,此和NAEYC所強調的「教師為終身學習者」的理念是一致的。根據NAEYC在《新實務指引》中所標示的,進入卄一世紀的孩子所應需具備的四方面能力,幼兒教師培育和在職進修也須增強對新科技的知能。
目標五標示出美國想在卄一世紀的科技時代追求領先,所以將學生的數學和科學成就列為所有學習項目的之首。如果要成功達成此目標,幼兒階段的數學和科學的學習將也會受到相當的關注。
綜合言之,「目標 2000」雖然重視到學前教育的品質,並以「合於發展」為名,但本質上是在強調學業的成就,對於幼兒教育遊戲化、全人學習模式將造成很大的壓力,尤其是幼稚園勢必會面臨就學準備的衝擊。所以美國幼教課程的發展是否能維持NAEYC的理念,以「發展合宜實務」為依準,仍有待觀察。
參、美國幼兒教育課程對我國幼教課程發展的啟示
美國幼兒教育協會所發行的《實務指引》並未告訴教師要“ 教什麼” --狹義的課程內容,而是列出課程安排的原則、成人和孩子的互動方式、家庭和學校的關係,以及幼兒發展評量的要點,在《新實務指引》中更進一步強調教師的專業決策角色,顯示「發展合宜實務」的基本假設為:(1)不論教什麼,只要教師能把握住「發展合宜實務」所揭示的原理原則,便是適性發展的課程;(2)教師是有專業能力的人,會去選擇、決定,並為幼兒安排適當的學習經驗。
我國現行的幼稚園課程標準,則是以課程領域為基本架構來編排,明示各領域的內容,至於“ 為什麼要教” 和“ 如何教” 的著墨並不多(或者是不夠明確),容易造成教師們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局面。當教師依照幼稚園課程標準去發展課程時,常執著於課程標準所列出的內容,而忘記由教學環境脈絡中去找尋課程材料,更常忽略了所教幼兒的獨特需求。
美國《實務指引》的內容形式或可提醒我們,去思考我國幼稚園課程標準的定位問題:
1.在一個追求多元發展的民主社會中,到底需不需要有一套制式的標準來規範幼稚園課程內容?
2.在各種課程模式存在的情況下,如何規範出一套適合於所有幼稚園的課程標準?
3.在幼教師資專業化之後,怎樣的課程規範可以幫助教師發揮其專業自主能力,並維持高品質的幼教課程品質?
由美國各州對幼教課程的監督方式,發現政府確立幼教課程品質的標準和確實的監督考評,似乎比規範應該教什麼更重要。目前我國的幼稚園課程標準雖然是僅供參考,但和幼稚園評鑑的內容並沒有密切的關聯,如果新修訂的幼稚園課程標準也能具有評量幼稚園課程品質的功能,或可更有效提昇我國的幼教品質。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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