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電影的互動關係

演講時間: 2007/12/13 13:30-15:30

演講地點:兒文所 20 人討論室

演講者: 劉森堯 老師

記錄者:劉忠岳


課堂流程

( 一 ) 劉森堯老師談電影的 Narrative Style

( 二 ) 談電影的 Adaptation

( 三 ) 電影是綜合藝術

( 四 ) 結語

 

課堂摘要

•  關於電影的基本認識

•  電影的鏡頭與剪接 – 蒙太奇

•  電影與文學的關係

 

紀實介紹

電影

  談到電影,需要先認識兩個基本術語, Narrative Style 與 Adaptation ,將在接下來的內容談到兩者間的特性和特點。文學是所有藝術中最具有完整的敘述功能,也就是說在所有的藝術形式中最突出的。那麼為什麼電影會是如此貼近文學藝術呢?因為電影也具有這項特別的敘述功能。文學的呈現,是透過文字來表達,文字是一種組合的觀念,透過一個接著一個特別的個體,而組合成一個總體,發揮了可觀的敘述功能。電影則是一個接著一個特別的影像片段,而成功達到同樣的敘述功能。

  不過電影中單一的鏡頭是否有敘述功能呢?其實是有的,法國新浪朝產出的長拍鏡頭就是典型不透過剪接的單一鏡頭。這類型的 One-scene-one-cut 是前衛美學,反傳統的。 1904 年,第一部有剪接的電影是 The Great Train Roddery 。電影在在最開始時,是和劇場相提並論的,因為都是在同一個場合講故事。不同於劇場是,電影是透過剪接片段來組合講故事的,發展至今,談到電影的理論,其實就是談剪接,一個屬於電影的藝術。

 

剪接手法─蒙太奇

  文學作品中的技巧可否放進電影中呈現呢?可以的,就是透過剪接。蒙太奇是著名的剪接技巧,它是一種經過嚴密設計的剪接手法,人為藝術性的做法。透過鏡頭的剪接來創造豐富性,其中包含了兩個特別意義,就是 Irony 與 Metaphor 。想對蒙太奇更進一步了解,推薦閱讀 Sergie Eisenstein 的 The Film Sense The Film Form 這兩本書。 Eisenstein 說過,「電影就是剪接,電影就是蒙太奇」, Eisenstein 是一位精通俄語、英語、德語、法語,和這些文字寫成的文學作品,對日本俳句也略有涉獵。不過 ”The Rope” 是影史上號稱唯一完全沒有剪接的電影,其實不然,其實有八個地方是剪接呈現的。在台灣,侯孝賢導演最善長使用 One-scene-one-cut 的手法,將傳統拿回放在點影中,最有名的作品就是《海上花》和《戲劇人生》了。

  蒙太奇可初步分成兩種,分別為 Narrative Montage 和 Expressive Montage 。 Narrative Montage 是透過故事發生的空間與時間順序而組合出故事線,是最常被採用的方法。至於 Expressive Montage ,是一種很強烈地表現力,不照時空來發展,中間有斷裂的片段,這樣的斷裂突顯了 Irony 和 Metaphor 。此外,兩段不相干的事情擺放在一起來敘述,交叉產生了電影想要表達的、強烈的對比,從中產生很多意想不到的意義。電影《 God Father 》可以說是 Expressive Montage 的最佳代表作。另外有一種 Parallel Narration ,平行敘述,在同時間講述兩件事,使用 cross cutting 交叉剪接來銜接故事,這中間就不會有 Irony 和 Metaphor 產生。

長拍與深焦

  電影是一門綜合藝術,它的架構牽涉到蒙太奇的觀念,也就是剪接。 Eisenstein 說如果沒有了剪接,是無法製造出 Irony 和 Metaphor 的效果。不過也有個特例,就是電影教父裡,導演使用長拍 (long take) 鏡頭,在一個畫面裡製造出從深到淺的一個層次,而製造出來,這是十分有創意且成功的。電影中有一種技巧稱為深焦 (deep focus) ,這是反蒙太奇的。對比的力道在電影中是非常重要的,但沒有了剪接就無法傳達了嗎?其實也不盡然,上述所說的 long take 鏡頭就是一個最佳的例子。將景拉深,是將前後景都亮出來,拓展戲劇發展的空間,出現一個明顯對比的立體感,只是一般電影不太常使用這樣的手法。剛談到的教父,就是有一幕的後景是第二代教父,前景是一張小桌子,然後一個打開的門,呈現出三度空間,經由深焦的手法,在一個鏡頭裡表現出一個強烈並成功的對比。

  蒙太奇的剪接手法就是要展現特寫的特色,相反的,反蒙太奇就是反特寫。在文學作品中也不太有如此特寫的書寫作品。

  不過總是有例外的個案,福羅拜的文學作品裡是少數特別描述特寫的作家,其中不少的特寫更是有色情的暗示。文學特寫的書寫可能會在閱讀上讓讀者感到不悅,因為過度的文字描寫一個小小的點,但這樣的情況出現在電影中卻不竟然。此外,有寫文學書寫,電影是無法辦到的,相對的,也有電影拍攝的東西是文學辦不到的。例如,張藝謀導演的《大紅燈籠高高掛》,做了一件小說辦不到的事,就是將主角隱身了,這其中可看到國族的隱喻,而且也可以看到毛澤東的人物意像,更棒的是,大宅本身就是一個國家的隱喻,我們從這樣的角度去觀看,更加豐富了這部電影的深度。除此之外,電影是可以從開頭到結尾都不用特別交代故事角色的想法,就從電影《花樣年華》中男女主角對各自另一半外遇可能的情況做了推設,因此這部電影也成了很好的後設電影。相對的,意識流的小說,電影反而就無法流暢的表達其境界,如 Virginia Woolf 的作品 Mrs. Dalloway 。意識流小說的開始是從 James Joyce 的 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 所開創的。所以這前後的兩個例子反映出電影和文學的對比。

電影與文學

  現在來談談電影改編小說會產生的問題就是 Adaptation 。電影和戲劇的原理是一樣的,故事需要單一並且簡單,雖然空間較大,但時間上不能夠充份的拖延過長。跟戲劇一樣都是一條故事線,人物也不能太多,並竟是要濃縮成兩個小時左右的電影,這問題就不會發生在小說裡頭了。所以常常有些文學作品該編為電影後,一點都不精彩,所以這類型的電影的改編是很少的,因為主線會使觀賞者錯亂掉。需要注意一點,許多小說讀起來十分精彩,精彩的核心並不是故事本身,而是小說中裡面的哲學思考,所以不是因為故事線的關係,自然改拍成電影就不好看了。對此,宗教性的、哲學性的、思考性的小說類,都不適合拍成電影。最好的代表就是《 唐吉軻德》,至今也才改編成電影一次,因為電影喪失了許多原著的精髓。再舉一個例子,經典文學巨作《白鯨記》,故事的發展是在捕捉鯨魚,原著是要探討故事中捕鯨過程的哲學思考,拍成電影後也都全部不見了。《戰爭與和平》拍成電影後有兩個版本,美國好萊塢拍的版本為兩個鐘頭,蘇聯版的是六個鐘頭長,兩個同樣的都出現了核心價值的消失,只圍繞在戰事之中,忽略了很多書中許多重要有關於人的事。《包法利夫人》也是個例子,因為原著作者是用自身的精煉的文字修詞來豐富一個簡單的故事,因為簡單所以精彩,但如果拍成電影,因為簡單,沒了戲劇效果,就變得一點也不精彩了。因此,電影的目的就是要講故事,但是有意像或談論哲學思考的小說作品,這真的就成了難事。

  十九世紀偉大的文學作品,成功的原因是做者文字的運用和形容,這是牽涉到作者的文字風格,不著重人物互動、故事情節,電影就很難拍攝出來,即使拍出來,票房肯定不好。仍然每個年代對一些經典作家的風潮也都不同,曾經流行過的海民威、珍奧斯汀、狄更斯等的文學作品。目強的風潮是馬奎斯的作品。有趣的是反覆拍攝經典文學作品,最終是越拍越爛,這值得省思和注意。

 

活動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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